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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海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
2007-12-03 09:03  文章来源:静海商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为加快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,加大县城市场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,改善居民生活环境,根据《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以天津市商品交易管理若干规定》、《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从2007年11月6日起 ,取缔县城北纬一路市场及周边街道的占路经营,并将有关事项通 告如下 :

  1 、取缔北纬一路占路市场 ,对所有占路设施予以限期拆除。

  2 、不得在北纬一路,联盟路北段、新立大街、建设 路摆摊设点 ,所有沿路门脸都要进店经营、不得外摆外卖。

  3 、县政府成立联合执法队进行清理 ,对不服从管理
和阻挠执法者将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理。


  特此通告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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