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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 海 县 人 民 政 府 通 告
2008-01-09 08:22  文章来源:静海商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为规范县城及周边市场经营秩序,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的要求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县社旧物市场已与静海县玉发(玉田庄)旧货市场合并经营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1、取消原县社旧物市场,限于2008年1月31日以前搬迁完闭,逾期按违规处罚。

  2、原县社旧物市场内经营户必须到合并后的天津静宏玉发(玉田庄)旧货市场内经营(包括钢材、木材、废旧物资等)。

  3、发放新营业执照和变更经营地址,不准在天津静宏玉发(玉田庄)旧货市场以外经营。
  4、县城及周边地区各市场主办单位,要按照主要经营范围搞好规范经营,不准新建旧物及钢材交易市场。

  5、县城周边地区所建任何市场,都必须按照县的统一规划进行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私建或扩建市场。

  6、商委、工商分局、规划局、土地分局、执法局、公安分局,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,违者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。

  特此通告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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