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静海县商业委员会服务承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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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11-13 08:29 文章来源:静海商委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搞好商贸流通,组织协调好市场运作,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特向社会承诺服务:
1、认真履行职责。按照审批、审核权限、程序和条件履行职责,既不搞无视条件的人情审批,也不人为地为企业和个人经营者设置门槛或障碍,绝不以权谋私。对市场主办单位建设的申请,一周内研究答复。并围绕市场建设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随时跟踪服务。对向市商务委报批的有关煤炭、成品油、典当拍卖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年检等项目的初审,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市商务委,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。对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企业,在收到所需材料后,经核实符合要求的5日内核发。
2、热情周到服务。对每一个报批、报审项目及其报请人员,都一视同仁,热情接待,对不明程序的要讲清程序,对条件不符的要说明要求,对上一级审批的要及时上报,做到不拖不压,上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不了的,向申请单位和个人说明原因,以防出现误解、影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。
3、落实项目责任。实行项目负责制,落实到科室、人头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为全县“留项目、留税源、留财富”的思想,认真及时地做好报批审项目的审批审核工作,哪个环节出问题,追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。
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检查、监督。监督举报电话:686127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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