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天津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天津市静海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办事指南 >  正文
静海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能
2007-11-19 09:48  文章来源:静海外经贸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天津市和本县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
政策,根据市对外经贸工作的总体要求,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,
制定外经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  2、负责本县直接利用外资工作。配合组织招商、经贸洽谈活动;根据法规按限额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、章程。
  3、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履约情况;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变更工作;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纠纷、有关问题及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工作。
  4、依照对外贸易相关的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负责指导、监督本县的进出口工作。负责本县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和地方性对外贸易公司的审报工作;指导进出口企业依法开展国际贸易;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。
  5、负责本县在境外设立投资企业、办事机构的初审和申报工作,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;负责本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工程承包、技术交流等业务的审报工作。
  6、负责本县经贸出国团组,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中方人员因公出国(境)申报工作;负责指导和初审邀请外国人来本县供职事宜;组织和管理本县在境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信息发布会、招商会及参加境外展览;负责组织本县外经贸人才的境内外培训。
  7、负责协调管理本县直接利用外资、外企、外贸进出口、外经、外事等年度指标的统计工作,并定期分析报送县委、政府和市主管部门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      联系人:岳 清 电话:022-23036786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韩红雨 电话:010-51651200-62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